墨西哥经济部于2005年4月5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速溶 咖啡 机[税号为8516.71.01] 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现报告如下:
1、 1994年11月18日,墨西哥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机器、器械、电子产品及配件征收129%的反倾销税。
2、 2004年9月22日,墨西哥Industrias Man de méxico, S. A., Hamilton Beach/Proctor Silex de México, S. A. de C. V., Rival de México, S. A. de C. V., Sunbeam Mexicana, S. A. de C. V., G.S.E.B. Mexicana, S.A. de C.V.向墨经济部提出要求取消中国该种产品的反倾销税。
3、 墨经济部接受上述公司申请,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速溶咖啡机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
4、 公告要求感兴趣各方可从4月6日起的28个工作日之内到墨经济部国际贸易惯例总局索取调查问卷。
5、 本公告从2005年4月6日开始生效 |